全体同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西校〔2019〕370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特等奖学金暨优秀学生标兵的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政治表现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道德品质优秀。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度。
4.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残疾学生除外)。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下,并且符合西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条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该学年度基本素质考评专业排名前10%,学业考评和综合考评成绩均专业排名前10%。
2.曾获得至少1次国家奖学金奖学金,或至少2次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至少2次一等奖学金。
3.全面发展,在各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具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作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影响;
(2)在学术创新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4)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5)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资格的学生于10月5日下午6点前填写《西南大学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审批表》(见附件),发送电子版至1244404870@qq.com。
2.初选审核。学院收集材料后,经资格审查、年级评审等环节,确定答辩展示入围名单。
3.答辩展示。学院在10月7日统一组织现场答辩环节,入围答辩展示的选手进行风采展示(PPT自我展示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时间地点安排后续通知。
4.学院推荐。根据申请材料和答辩展示,学院推荐1名同学参加学校特等奖学金暨优秀学生标兵评选。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0754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