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了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经年级考评和提名、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电话或来访,实名向学院反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受理意见机构及联系电话:
学院纪委:68250408 郑老师,学工办:68250754 白老师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