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4 12:06:47     作者:白祯    浏览次数: 次

为继承和弘扬袁隆平院士追求真理、敢为人先、锲而不舍、埋头苦干的科学家精神,鼓励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学生为中国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做出贡献,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与袁隆平慈善信托共同出资,设立袁隆平追梦奖学金。根据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作物学会《关于开展2023-2024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西南大学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袁隆平追梦奖学金每年评选颁发一次,评选 2 名本科生、1名硕士研究生和 1 名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本科生每人 1 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 2 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 3 万元。

本项奖学金由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设立的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学院组织初评,本科生追梦奖学金等额推荐,研究生追梦奖学金按照 12 进行差额推荐。学院推荐结果报送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函评审定。

三、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补考;热爱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事业,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特别突出。

2. 申请人在符合本科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 10%)的学生,可以申请袁隆平追梦奖学金。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含 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以第一作者发表 A 类及以上级别论文;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在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国家发明专利;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其它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注: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当学年度学院综合考评结果为准。

3.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10%)的学生,参评奖学金的,在读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发表本专业领域、具有重要科学理论创新或实际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或专利;

2)参加全国或重庆赛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或重庆赛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获奖;

3)获两次及以上国家奖学金;

4.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二)研究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校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 申请人在符合研究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获得不少于 1 项高水平学术成果,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发表 A 类及以上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A1 类及以上学术论文;

2)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3)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专业实践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 研究生不具备当年袁隆平追梦奖学金参评资格的情况有:

1)不履行公民义务的;

2)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3硕士超过三年,博士超过六年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5)考核学年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

6)考核学年课程考核有不合格情形的;

7)考核学年专业实践考核不合格的;

8)考核学年中期考核或学科综合考试不合格的;

(三)说明

1.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教务系统中学籍确定身份参与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比。

2.在对应学历修业年限内获得的成果均可参评,且参评成果必须是作物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或与粮食安全直接相关。

3 .学术论文认定时间以期刊官网在线时间为准,其他成果以 有效佐证材料标注时间为准,类别和等级评定依据西南大学最新成果分类分级办法。

4 .已获得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再次使用,否则 取消参评资格;科研成果不可跨学业阶段使用,只可使用对应学业阶段的科研成果参评。

5 .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者的参评材料有作假行为且经查实的,予以处分;已获得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的,应取消荣誉,追回奖学金,并予以处分。

 

四、学院评选程序和办法

1.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学院副书记任本科生工作小组组长,学院科研副院长任研究生工作小组组长。

学院初评工作由评审组负责,评审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 5-7名专家组成。评审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 符合评选条件者,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后,报送评审组。

3. 评审组进行审定。

4. 评审组公示推荐结果,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5. 学院汇总材料,上报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及袁隆平追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五、材料报送

1.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不调格式)(纸质版和电子版)。

2.社会工作、获奖情况、学术成果请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SCI论文需提交全文复印件及检索报告;所获奖项为今年拟评定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提供拟评定证明(见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

3.本科生提交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排名版成绩单、综测排名证明(见附件3)(纸质版),研究生提交综测排名证明(见附件3)(纸质版)。

4.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者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电子版)。

5. 纸质材料,研究生报送至棉研楼402研工办李唐老师处,联系电话68253173;本科生报送至棉研楼204学工办白老师处,联系电话68367325

电子档均发送至nsymsc@126.com,命名格式:袁隆平追梦奖学金+学号+姓名。电子材料包括: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社会工作、获奖情况、学术成果请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者情况汇总表。

6.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10812:00前。请按时提交,过期不再受理。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

                                   2024924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联系电话:+023-68251264

邮编:400715

E-mail:swuagronomy@swu.edu.cn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 版权所有